来源:市文明办 时间:2021-06-19
各区县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文明办、黄山高新区管委会文明办、黄山现代服务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及驻黄各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时代新风,在全市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黄山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推选一批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以道德建设的丰润成果为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三、推选类别
第五届黄山市道德模范推选分为五个类别,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每个类别评选4名,提名2名,共30名。
四、推选标准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推选。已获评的各级各类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选活动,往届黄山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推选。
1. 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 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的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被群众广为颂扬。
五、推选步骤
1. 成立黄山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组委会(简称市组委会)。市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6家主办单位组成。市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组委会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组委会副主任,主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市组委会委员。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办公室,负责推选活动日常工作。市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2355755,电子邮箱wmb20212021@163.com。
2. 全面发动。6月中旬,印发通知,在市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荐。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同时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启动本地、本系统的宣传推选活动。
3. 遴选候选人。按照推选标准和要求,综合考虑、优中选优,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各区县文明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文明委每类推荐1名,总数不超过5名;黄山高新区管委会文明委总数推荐3名,黄山现代服务产业园管委会总数推荐2名,市直及驻黄各单位有符合条件的,每单位总数推荐1名;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对驻黄部队推荐的候选人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总数不超过2名。时代楷模、劳动模范、大国工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 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各单位要将拟推荐候选人在本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公安、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并在本地、本系统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军队系统拟推荐候选人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组织任职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5. 上报候选人材料。公示结束后,各地确定的候选人需经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研究后由各地文明委领导审定,市直及驻黄单位和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确定的候选人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第五届黄山市道德模范推荐表”,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例清晰分明)、3000字左右的详细文字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推荐报告、推选表及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于7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市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6. 公示候选人。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市组委会组织评委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级主要媒体宣传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评委由主办单位代表等组成。
7. 投票推选。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委和公众代表投票。从各地和市直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本次推选的候选人除外)、身边好人共100名担任公众代表,进行投票。
8. 审定公布结果。市组委会综合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事迹类型提出第五届黄山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请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公布推选结果。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推选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
2. 严格推选标准。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真正把那些事迹过硬、群众公认、品德高尚、贡献重大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确保推出的道德模范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3. 大力学习宣传。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学习和宣传活动贯穿推选全过程。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推选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4. 做好关爱礼遇。落实《黄山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身边好人推荐评选管理的通知》,主动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特别要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附件:第五届黄山市道德模范推选表
中共黄山市委宣传部
黄山市文明办
黄山市总工会
共青团黄山市委员会
黄山市妇联
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1年6月12日
附件
第五届黄山市道德模范推选表
推选类别: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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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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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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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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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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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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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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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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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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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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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约 1000 字 , 可 另 附 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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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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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文明委或市直及驻黄单位党组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