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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妇联党员志愿服务“345”行动助力家庭矛盾纠纷调解

作者:钱新胜 时间:2020-11-25

  近日,祁门县妇联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协助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矛盾即将激化的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谐达成了离婚协议。

  

  

  这起离婚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原本平凡的家庭生活倒也相安无事,只因双方为家庭琐事争吵,导致10多年的夫妻感情破裂。2018年元月,女方向祁门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中为避免当事人一时冲动闹离婚,判决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2019年3月,女方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再次判决不准许离婚,女方上诉至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5月,女方第三次向县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意见分歧很大、抵触情绪激烈。为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县法院与县妇联取得联系,邀请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经过妇联“党员巾帼志愿婚调服务队”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安抚和开导,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复了行将激化的矛盾情绪,最终平和地达成了离婚协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家事矛盾纠纷类型日益增多,处理难度也不断增大。家事纠纷的解决,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在当事人走进情感死胡同的时候,心理能否得到及时疏导显得尤其重要。针对当前恋爱婚姻家庭方面一些复杂的矛盾,祁门县妇联在全县18个乡镇及111个村组建 “党员巾帼志愿婚调服务队”,采取“三定”“四联”“五制”服务模式,实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党员志愿服务“345”行动项目,实现“以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和谐发展”的基层社会治理目标。

  党员志愿服务“345”行动项目采取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多措并举、多元化解的方式开展恋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其中“三定”即 “定点”(有固定的恋爱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场所、家庭宣传教育讲堂等);“定人”(配备专门的恋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查员、调解员及指导员);“定时”(每周有固定的调解时间),以此促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家庭、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最优化。“四联”即联法治、联民政、联心理咨询、联教育,合力推进恋爱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五制”即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源头预防婚恋家庭纠纷;建立排查预警机制,有效控制婚恋家庭纠纷;建立联调服务机制,聚力化解婚恋家庭纠纷;建立志愿援助机制,协同化解婚恋家庭纠纷;建立扶贫帮困机制,助力恋爱婚姻家庭纠纷解决。

  一年多来,通过加大对党员及其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营造“有婚恋家庭矛盾找志愿者,志愿者乐于为家庭奉献服务”的良好工作氛围。

  此外,在强力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增强妇女儿童安全感的同时,县妇联还健全了“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建立完善的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在多方成员齐心发力之下,今年全县未发生一起家庭暴力等重大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发挥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妇女工作者的作用,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为法院有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提供诉前、诉中疏导调解,几年来集中疏导化解成功率达90%以上;设立婚姻家庭(辅导)调解室,减少冲动离婚的概率;组建由村党员、妇联执委参与的婚姻家庭纠纷摸底调查队伍,和由县直妇联执委组成的法律政策宣传队伍,以及由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乡镇妇联执委组成的纠纷化解队伍,从而以专业的知识储备和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深入到村组家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高效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促进家庭和谐,维护一方平安。(钱新胜)

责任编辑: 王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