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志”在心中 “愿”在行动

作者:姜华坤 潘越峰 来源:休宁县 时间:2023-07-18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中华民族有着助人为乐的优秀文化传统,“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温暖着、激励着每个人。
  休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自2021年起组建志愿者团队以来,团队人数达到40人,组织志愿活动112次,团队活动服务时长1080.5小时。随着队伍不断扩大,今年活动中心吸引了社会爱心人士、书画爱好者、在职教师、大学生等志愿者主动参与进来,为团队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中心的志愿活动包括培养未成年人兴趣爱好、维持上下学秩序与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维护中心设施器材等。在实施过程中,志愿者充分发挥了团队协作的力量,共同为志愿者事业助力,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紧密团结,认真负责完成每日的各项活动。
  新时代志愿服务使命重大、舞台更加宽大。随着社会各界纷纷投身志愿服务,志愿者成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落地生根的传播者、践行者,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树新风、育新人,在推进社会文明创建中扬正气、促和谐。一名志愿者如同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走到哪里,就温暖哪里,我们相信作为新时代新青年志愿者的你们,一定会在志愿服务道路上走下去,将志愿服务精神发扬和传承下去!
(一审:周隆行 二审:焦莹 三审: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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