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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复

作者:姚杰云 来源: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0-03-26

  近日,省政府下文,批复同意《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为保证歙县城区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县政府结合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拟在歙县雄村镇渐江小南海处建设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取水规模为5万m3/d,年取水总量1825万m3。根据划分方案,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约为0.176km2,陆域面积约为0.11 km2,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约为0.325 km2,陆域面积约为1.21 km2,准保护区陆域面积约为5.28 km2。

  下一步,歙县政府将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姚杰云)

责任编辑: 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