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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汪金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作者:汪有武 来源:休宁县司法局 时间:2021-01-13

  近日,休宁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所长、溪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汪金顺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汪金顺同志扎根基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5年,担任司法所长15年。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司法助理员干起,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500多起,汗水洒遍数百个乡村,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深得老百姓的好评。多年来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情系调解,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好一个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为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汪金顺同志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不仅是对该同志个人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种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司法干警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也必将以模范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法治平安休宁和谐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汪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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