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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市委第二巡察组 时间:2023-12-02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26日,对市文明办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文明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公布“黄山?码上巡”线索码,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和扫码举报。

  (一)信访接待点: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5号天都国际饭店A座0706号房间;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1.天都国际饭店广场南侧公示栏处;2.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市人民政府西南门口处;3.市委市政府附属楼楼道口处 。

  (三)举报电话:18905596709;

  (四)电子邮箱:hssxcez@163.com;

  (五)“黄山·码上巡”线索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25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2月4日

 

 

(一审:焦莹 二审:胡敏 三审:程薇)

责任编辑: 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