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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我市2人当选,1人获提名奖

来源:市文明办 时间:2021-11-05

  11月5日,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安徽省共10人当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其中3人获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7人获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我市3人当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其中我市张舜华和李夏获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俞细文获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张舜华,女,1932年1月生,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人,居住在黄山市歙县深渡镇定潭村。张舜华是新安中医“张一帖”第十四代传人。年少时,她侍奉患病父母,照顾两个妹妹。结婚后,她支持爱人在外工作,持家行医一肩担,独自拉扯大5个孩子,躬身践行自强精进的家风家训。
  李夏,男,1986年7月生,中共党员,安徽省黄山市人。自2011年进入绩溪县长安镇工作以来,他一直在基层纪检监察岗位上,狠抓工作纪律,解决群众难题。2019年,在抗灾抢险路上因公牺牲,年仅33岁。
  俞细文,男,1985年9月生,中共党员,驻黄某部三级军士长。多年来,俞细文坚持利用休息日为老百姓做好事,并捐款帮助逾100名贫困孩子重返校园,他成立志愿服务队,与多所学校建立帮扶关系,为贫困学生送去爱心。他用平凡而伟大的善举,让阳光照进远山,让梦想插上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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