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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时间:2020-10-10

各区县民政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市民政局在全市7个乡镇和7个城市社区部署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试点,着力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度活力,加大“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先行先试。有关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有关部署,聚焦村居治理重点、难点,规范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科学设置积分细则,依法依规开展测评,大胆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若干新经验新成果。为进一步发挥试点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基层自治,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和黄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将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作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村(居)民自治机制的重要手段,坚持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原则,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有效落地落实,力争在2021年基本实现村和社区全覆盖,再通过2-3年时间,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模式更加健全。要通过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模式,构建以制定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载体的依法立约、以约治理、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二、优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机制 

  各区县民政局和黄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在总结本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充分借鉴浙江省萧山区“五和众联”乡村治理模式,优化现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模式。黄山区三口镇、休宁县横江社区要依托智慧社区建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试点,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应用,在村(居)民履约线上积分登记管理机制探索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经验,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内生动力 

  各地要充分激发村(居)民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活力,提升村(居)民的能动性,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让村(居)民主动参与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订、组织实施、执行监督、奖惩兑现的全过程,深化群众自治。要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备案)与乡村治理相适应的社区社会组织,扩大社区服务提供的主体与方式,拓宽村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领域与途径,以更多的资源、更好的方式,为村民开展更加优质、更加丰富的社区服务,让村(居)民群众受益。

  四、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监督和奖惩机制 

  各地要坚持有约必依,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和奖惩机制,善于依靠舆论和道德力量来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形成执行的正能量。要在加强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辖区内“四会”等自治组织和乡贤、“五老”等德高望重人员的作用,建立健全代表广泛、群众信服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监督队伍,让身边人监督身边人,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评、民事民定。要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加强结果运用,坚持奖惩并举,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五、凝聚多方合力强化工作保障 

  各地要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组织、政法、文明办、司法、财政、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把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部门、乡镇(街道)实绩考核。要整合可用资金,引入慈善捐赠、公益基金等社会资源,加大扶持力度,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物质奖励政策的顺利兑现。市民政局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遴选一批推广成效好的村和社区予以奖励激励。

  黄山市民政局

  2020年9月8日

责任编辑: 王振龙